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湘乡起蛟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委托配制有效期限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续展委托配制备案申请的,一律不得再进行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相关工作。
序号 | 备案编号 | 委托配制医疗机构名称 | 受托配制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受托配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编号 | 受托配制医疗机构配制范围(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范围) | 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名称 | 备案号 | 剂型 | 规格 | 委托配制有效期限 | 批准时间 | 备注 |
1 | 湘[2020]YWT备032号 | 湘乡起蛟中医医院 |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证书编号:HN20150145 | 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 | 胃和颗粒 | 湘药制备字Z20190097000 | 颗粒剂 | 每袋装10克 | 至2021年6月4日 | 2020.6.5 | 首次委托配制 |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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