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结果公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33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湖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通知》(湘药监发〔2022〕20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人

产品名称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干眼雾化镜

监督电话:0731-88635920   传真:0731-88633364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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