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下一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程序推进有关工作。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政府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湖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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