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办公新址2026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

(招标编号:HNZH-JC-202606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院办公新址2026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6万元,招标人为湖南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预算:516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院办公新址2026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院办公新址2026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10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10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企业。

(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615900分到202662317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615日起至2026623(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原始公章)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6261430分。

递交方式: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6261430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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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60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31-856802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

联系人:李俐萱

电话:0731-85058782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