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立于1953年8月1日,前身为湖南省药品检验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53年38号文设立,现为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5年10月与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合并,加挂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牌子;2016年成功创建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10月获批成为香港中成药注册检测服务机构;2017年9月组建“湖南省药品质量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口岸检验所”;2019年6月获国家药监局批准,成为首批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的六家成员单位之一;2020年8月获批准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成功创建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标兵单位。
目前依法承担药品、化妆品、药用辅料、药品包装材料的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标准的起草、修订及相关技术的研究,以及长沙航空口岸的进口药品检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2015年经省编办(湘编办函〔2015〕137号)批准,省药检院名称正式变更为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170人,领导职数一正四副。现内设12个部门,包括化学药品检验所、中药检验所、化妆品检验所、药用辅料与包材检验检测所、生物安全检验检测所、标准研究所6个检验研究部门;业务综合部、质量管理部、资产管理部3个业务职能部门;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3个行政职能部门。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单位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732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76.9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8.93万元,主要是增加2021年晋级晋档工资及新进人员经费68.9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3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739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545.73万元,教育1万元,科学技术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6万元,卫生健康155万元,住房保障38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6.93万元,主要是增加2021年晋级晋档工资及新进人员经费68.9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350万元,科学技术67.2万元(上年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39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5.73万元,占88.5%;住房保障支出380万元,占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155万元,占2.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751.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643.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药品事务支出3316.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级药品抽验;《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等方面;化妆品事务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级化妆品抽验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7万元,上升1%,主要是本单位增加2个院子的物业管理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预算1万元,内容为省药检院工作会议和各类业务部门召开的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业务综合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经费预算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9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23万元,项目支出3643.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