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并报省药监局党组同意,定于2022年2月19日开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因部分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未达1:3,本次招聘核减4个、取消1个招聘岗位(附件1)。
二、定于2022年2月19日开展面试工作。请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附件2),按分组面试时间(附件3)携带以下资料至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实验楼进行资格复审: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⑵学历与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⑸职业资格证书;
⑹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学术资料(包括论文、课题、专利等);
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2张);
⑻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⑼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立即进行现场面试。超过资格复审开始时间20分钟未到现场的,则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进行处理。
四、请面试人员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重要提示》(附件4),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5),提前准备好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信息以及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资格复审时提交查验。健康码或行程信息不正常、体温异常、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阳性的人员,不得进入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实验楼。
五、所有面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参加面试人员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后,在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公布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
1.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人数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面试分组及时间安排
4.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5.个人健康承诺书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