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0日讯(记者 李传新 通讯员 吴铜华 梁增辉)记者今天从湖南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药品执法行纪刑衔接机制工作,通过行纪刑大贯通,全省药品安全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肯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药品执法行纪刑衔接机制,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健全“三级”联动网络。年初,省药品监管局主动会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驻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了成立省、市、县三级行纪刑衔接联络室的想法,目前,已达成共识并逐步实施。二是完善“三联”衔接机制。今年8月,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商议,在《行刑衔接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关于建立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纪监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工作意见》(审议稿),明确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联动办案制、联合督办制。三是推行“三同”办案模式。药监部门在执法监管中发现涉嫌药品犯罪违纪案件线索,及时会商公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介入,开展联合调查。遇有疑难复杂案件,各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共同会商研究,明确案件侦办方向、取证要点。重大案件同力集中查办,形成“主动介入、相互移送、共同追查、联合督办、全程指导、及时审判”的工作合力。
通过行纪刑大贯通,我省药品安全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底,全省共办结药械化违法案件1976件,涉案货值3400余万元,查办重大案件41件,移送涉刑案件18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有力打击了药品违法犯罪。通过纪检监察部门长期“跟”、及时“纠”,使行政公职人员有了“保护伞”,从而获得职业“安全感”。今年以来,湖南省药品领域安全事件、行政复议诉讼、廉洁从政投诉举报等发案率创近年来最低。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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