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助力疫情防控 
湖南做好“四类药品”零售监测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10:31

本报湖南讯 日前,在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湖南省药品监管系统“四类药品”监测工作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的肯定。湖南省药监局充分运用“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做好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零售监测,切实发挥“互联网+”优势,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2月,湖南省药监局党组着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出建设网络化平台,织密“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网。经反复研究,该局提出“双码关联、人物同录”思路,开发“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并使其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系统实现对接。

3月,该系统建成并与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系统完成对接,截至目前,湖南省2.4万余家零售药店已全部入网。零售药店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小程序扫描购药人员健康码,可直接获取购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行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核酸检测记录等信息;还可扫描获取药品信息,实现购药人员信息与所购药品信息“捆绑”上报,解决零售药店手工台账记录耗时长、准确度低、不便追溯问题。

“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除了用于购药人员及所购药品信息实时登记上报外,还从三个方面强化监测和预警功能。

一是读取购药人员健康码信息时,一旦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有与国(境)外返回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及相关旅居史,会自动记录到“高风险信息序列”并提醒管理员查看;二是市县两级药品流通监管人员可依据系统记录的“四类药品”零售信息,检查核实零售药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提升监管效率;三是系统可对同一购药人员在固定时间段内在多家零售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并预警,市县两级药品监管人员可将预警信息推送至同级联防联控机制。7月28日—8月20日,该系统共记录“四类药品”零售信息455万余条,比对记录并甄别疑似红、黄健康码或有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的购药人员信息876条。

据湖南省药监局副局长曾令贵介绍,“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设计之初,除定位推动“四类药品”零售监测工作外,还着眼服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如兼顾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功能。接下来,湖南省药监局将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整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品种目录,在系统内单列模块,努力发挥系统大数据分析优势,增强药品零售环节高风险品种监管,完善和强化风险信息预警报送机制,以“互联网+”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喻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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