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7日,湖南省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首次评审会在长举行,全省相关企事业单位共有专业理论考试合格且具备参评业绩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84人申报参评,通过面试、评审和公示,共有5人获得了药学专业正高级职称,45人获得了药学专业副高级职称。省人社厅、省职改办对首次评审工作高度重视,人社厅专技处相关负责人亲临此次专家大会和大会评议现场予以指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认为各项准备工作周密细致,整个评审过程严谨规范。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省药品监管局机关纪委对整个评审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省药品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为加强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 2020年6月,省职改办批复组建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评委后,省药品监管局立即启动了相关筹备工作。11月,省职改办、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出台了《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20〕15号)。12月,成功举行了首次全省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
全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首次评审会圆满结束后,省药监局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梁毅恒同志主持召开了评审专家座谈会。会上,对首次评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强调要充分听取评审专家意见,认真总结首次评审工作经验,对此次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并积极改进,确保药学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进行,加快我省医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医药产业高速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信息来源: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 撰稿人: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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