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召开局务会 研究贯彻省领导讲话精神、疫情防控、抽检质量公告和2022年抽检计划等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2日 17:31

3月29日,省药品监管局局长黄东红主持召开了2022年第3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了毛伟明省长在省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何报翔副省长对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示,学习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贯彻落实意见,传达研究了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课题研究开题视频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公告和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省级监督抽检计划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秦继红,副局长覃永忠、曾令贵、彭旭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落实毛伟明省长在省政府第九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一是要提高站位抓监管,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政府有行动、部门有措施。二是服务产业抓监管,没有产业的发展安全也无从谈起。三是争先创优抓监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争先创优工作,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对标对表国家各项考核指标,争先创优,落实部署好今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四是要严格自律抓监管,要充分认识到药品监管的系统性风险不完全是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更多的是监管队伍的廉洁风险,全局构建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和监管队伍廉治风险。

会议指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何报翔副省长对药品监管工作作出的批示和指示精神,一是要按照何报翔副省长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抓好主责主业,即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和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监测工作,二是要服务好“三高四新”战略,统筹抓好加强监管和促进产业发展的关系,按照局党组“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提能力”总体工作思路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要制定贯彻落实何报翔副省长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分解细化,各分管领导和处室要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政策法规处关于“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三个强化、一个打造”。一要强化宣传培训,二要强化行纪刑衔接,三要强化配套制度出台,四要打造执法严明的执法队伍。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强化职责落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个人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单位责任。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监管审评审批工作。要加强机关内部防控,制定健康码报告和处置制度,明确红黄码信息报告流程、处置措施。要持续做好“四类药品”零售监测工作和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监管工作,牵头完成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及时收集各市州落实全省药品监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有关情况,要统筹抓好当前防疫器械产品的监督检查和调度各地防疫器械监管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和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省级监督抽检计划。会议强调,要规范公告流程、时间、内容,要聚焦老百姓关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聚焦抽检的产品是不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要扩大质量公告的范围,要简化流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提高速度,抽检后尽快公开抽检结果,提高公示效率,要通过公开检验结果警示市场主体,保护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要确保今年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工作如期保质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对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要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运行高效的抽检体系,确保抽检工作有序推进,要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要及时立案处罚,确保实现我省药品安全四个100%的目标。

(信息来源: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撰稿人:张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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