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严防重特大药害事件发生,根据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省局及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特殊时期应急制度和手段常态化,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事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和2020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按照省局精准检查、市州配合巡查、企业主体自查“三位一体”要求搞好药品检查工作,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门店)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抽检职责,织密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和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二、突出监督检查重点
要综合统筹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节日市场特点,紧紧抓住管好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单位、企业和门店,全面排查药品生产流通风险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监管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管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风险。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防控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好“百日整治”行动。
三、加大抽检监测和预警提示力度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日常监督抽检与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对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重点品种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应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
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结合本地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公开案件处罚和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或安全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12331)投诉举报体系,安排好12315(12331)值班值守,做好接诉处诉工作,畅通本地区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举报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体系。
五、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要加强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问题,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药品安全信息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并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情况紧急的,应先立即电话报告,再及时报送文字信息。
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关好水电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失密等工作。特别是要确保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等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严格加强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对机要室、档案室、会计室、计算机房等重要场所要加固门锁,关好门窗,落实好防火防盗等措施。要加强公车管理和运行安全教育,做好出车使用登记,严格按规定使用公车,节假日期间公车集中入库停放,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七、切实执行值班制度
要保持平时通讯畅通,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各市州局值班电话和办公室主任的电话、手机号码变更,要及时报告省局值班室。要加强值班值守,明确每日值班、带班人员,严肃值班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制度。要做好值班值守情况报告。省局值班电话:0731-88633330。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0年9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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