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核实并处理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信息的函》(药监执函〔2021〕79号),我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未查询到罗国芝等77名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撤销罗国芝等77名人员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上述证件给予注销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人员名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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