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恢复营业的公告(2022年 第10号)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16

岳阳新南湖医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向省局申请暂停营业。2021年12月,该公司向省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恢复药品经营。经我局现场检查和整改复核,该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同意该公司恢复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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