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检查时间 |
综合评定结论 |
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 |
湘AA7390746 |
2024年4月16日 |
不符合要求 |
企业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申请。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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