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彭剑波等人员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5:30

经查,彭剑波等6人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现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彭剑波等6人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三年内不予注册。

特此通告。


附件:不予注册人员名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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