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湘药监发〔2022〕8号)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4:46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湖南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药品监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高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全省药品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把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与药品安全治理实践有机融合,突出重点,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方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普法内容更鲜活更及时,进一步增强药品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确保药品监管领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宪法和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夯实全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增进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立足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谋划并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湖南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坚持深度融合。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坚持把药品监管领域普法融入立法、执法、监督、投诉处理、行政检查、行政受理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各环节、各项工作中,教育引导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意识。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委(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践行。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部门法律法规宣传周、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省药品监管人员、行业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专题讲座纳入机关大讲堂内容,落实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公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引导全省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专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刑法、程序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五)突出学习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组织引导全省药品监管领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强化药械化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结合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法。

(六)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党规,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在党员评议、年度评先评优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加强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好各级普法精神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放在普法工作首位,引导药品监管领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着力提高药品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继续做好药品监管“两法两条例”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学习培训,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班、高端研讨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具体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

(三)大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药品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企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支持药品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处。统筹领导全省药品监管领域“八五”普法工作,履行普法责任,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制定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药品监管“两法两条例”的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的重要内容,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四是加强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普法活动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作用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单位)要在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的同时,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监管和服务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三)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做学法表率。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发布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汇编,落实公职人员“如法网”学法考法,落实新进人员培训学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学法,组织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等活动,确保公职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并把学法情况作为年度国家公职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三是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四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年度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四)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在利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开发使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拓展局门户网站、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一是打造药品监管普法品牌。大力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两品一械”安全使用基本知识、法律基本知识宣传效果。二是打造药品监管普法阵地。以申报国家药监局第二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为契机,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在局政务服务窗口把药品监管普法宣传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把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两法两条例”的配套文件精神贯穿到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窗口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向来访办事群众开展宣传,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创新药品监管普法载体。以高层论坛、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在报纸媒体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和专访等形式,宣传药品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参与度。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湖南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报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管局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2022年至2025上半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职能部门要依据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并于2023年下半年对“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报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备案,省局将适时对工作效果进行中期调度、督导,确保全省药品监管领域“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省药品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省药品监管领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全省药品监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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