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湘药监药罚〔2024〕93号)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6:06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药监罚〔2024〕93

当事人

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521580945296W

法定代表人

周平华

违法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前胡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你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召回前胡(批号:230801)2Kg;2.没收前胡(批号:230801)违法所得6864.45元,处货值金额1倍(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0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6864.45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41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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