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药监药罚〔2024〕93号 |
当事人 |
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521580945296W |
法定代表人 |
周平华 |
违法类型 |
生产、销售劣药前胡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你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召回前胡(批号:230801)2Kg;2.没收前胡(批号:230801)违法所得6864.45元,处货值金额1倍(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0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6864.45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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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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