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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2021年,省局积极运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渠道对药品监管工作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概况、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预算决算、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截至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07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04条,网站年度总浏览量达256.5万人次。在“湖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稿件共计661条,订阅人数14943人,全年阅读量达10.3万人次。在湖南省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和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并答复药品监管领域相关咨询办件共计36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省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8件,其中自然人32件,商业企业16件,所有申请均按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5件,不予公开4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处室、直属单位抓落实,根据《条例》要求,按照 “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履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全面、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宣传,助推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省局网站2021年新开设“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活动专题,深入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文件,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和进一步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开设“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专题,持续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推进社会共治;开设“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促进湖南药监做出新成绩、迈向新高度、开创新局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制度,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对责任栏目内容进行准确、及时的更新。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各处室年度考核,助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2年,省局将按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满足社会公众获取药品监管信息的需求;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部署,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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