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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2022年,本局积极运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渠道对药品监管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截至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372条,网站年度总浏览量达262.2万人次,“湖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稿件582篇,总阅读量达15.7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省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4件,其中自然人26件,商业企业8件,所有申请均按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26件;已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1件;自然人主动申请撤回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处室、直属单位抓落实,根据《条例》要求,按照 “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履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全面、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提升公众对药械化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助推健康湖南建设,省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等专栏;开设“学习交流园地”等专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药品监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药监篇章。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制度,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对责任栏目内容进行准确、及时的更新。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各处室年度考核,助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及时发布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办案等情况,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满足社会公众获取药品监管信息的需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924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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