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审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 信息来源:


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委托,对湖南省药审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药审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ZH-CS-202507010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13.5万元;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务的证明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10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10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企业。

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711日起至2025718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0830时 ~1200时、下午230时~5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购买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72310 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63593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潘姣姣、蒋婷

   话:0731-85058782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扫一扫在手机
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