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面推进全品种全链条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6:05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5〕7号)中“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要求,切实落实我省医改有关药品追溯工作,参考外省已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制定了《湖南省全面推进全品种全链条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4号)、《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5〕7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等。

三、主要目的

全面推进药品全品种赋码、全链条扫码,实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可追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有效运用追溯数据,遏制“回流药”等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26年底全面实现省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全品种全链条扫码追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扫码上传率达100%。2027年底前,全部药品使用单位扫码上传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1、加强药品生产环节追溯码备案、赋码及扫码管理:省内持有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要求,按照“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原则,开展全部在产品种(国家暂未要求赋码品种除外)追溯码赋码激活、各级包装单元追溯码关联、及时上传追溯信息等工作,保障药品各级包装单元追溯码格式规范、关联准确,可追溯、可核查。

2、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环节药品追溯扫码管理:省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应当配合持有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并将追溯信息上传到相应追溯系统。委托储存或储存运输(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对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接受药品委托储存或储存运输(配送)的要按照要求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快推进药品零售环节药品追溯扫码管理: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合持有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并将追溯信息上传到相应追溯系统。按要求使用湖南省零售药店专管药品销售登记系统,记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要求实名购药登记的药品销售及追溯相关信息。积极稳步推进处方药、网售药等要求实名登记的药品追溯信息上传湖南省药品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工作。各医保定点药品零售企业需按规定将药品追溯扫码信息同时上传持有人药品追溯系统及医保追溯系统。

4、加快推进药品使用环节药品追溯扫码管理:省内药品使用单位应当配合持有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并将追溯信息上传到相应追溯系统。按相关规定做好麻精药品等特殊药品在使用单位内部流转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工作,使用时核验患者身份证,扫码更新药品状态,做到追溯到用药人,相关追溯信息及时上传有关监管部门。积极稳步推进医疗机构其他药品追溯到人数据信息上传湖南省药品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工作。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按规定将药品追溯扫码信息同时上传持有人药品追溯系统及医保追溯系统。

(三)工作分工

药监部门:负责全省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省药品追溯监管服务平台,依职责指导省内持有人、境内责任人、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按规定开展全品种扫码、上传等工作,对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和推进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同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不按要求开展药品追溯工作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保部门:负责推进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对医保品种未按照要求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各级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三医”联动机制作用,加强药品追溯数据互联互通。

2、压实企业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要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和单位做好全品种赋码激活、全链条扫码上传等工作,将企业追溯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对于不落实法规要求、不符合追溯工作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3、推动技术升级,加强数据利用。要积极利用药品追溯平台开展药品追溯大数据分析,有效发挥药品追溯“大数据”在日常监督检查、药品质量抽检、药品应急处置、案件线索核查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探索在药物滥用、统计分析、风险研判、预测预警等方面的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我省药品智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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