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湘药监综财〔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17:27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科普需求,组织开展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药品工作的理解,全面普及安全用药常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助推健康湖南建设,根据《“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19〕86号)要求,现就全省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11月。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合理用药的科技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在药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药学科技工作者、城乡居民、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社会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和解读,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参照省药监局《2019年湖南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突出特色、精心设计,做好各项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拓展宣传载体。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药月”科普活动。活动期间,要积极关注并转载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发布的科普题材,聚焦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安全用药热点问题展开科普宣教,提升宣传实效。

  3.动员社会参与。要使用统一的“安全月”标志(安全用药月标志和科普视频下载地址: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网站),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发挥各地方药学会等学术团体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用药月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稳妥发布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4.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以简朴务实的会风推动我省“安全用药月”活动高效开展。

  5.总结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各单位活动总结(含宣传图片等资料)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报省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联系人:王曲波;电话:0731-88635979;邮箱:hnfdaxcyjc@163.com。

  附件:2019年湖南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19年10月10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附件

2019年湖南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一、省级层面

  (一)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湖南启动仪式

  10月下旬,在长沙市举办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湖南启动仪式。活动现场采取现场有奖互动、摆设咨询台、免费发放科普资料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邀请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加现场活动。(省药监局主办,综合和规划财务处承办)

  (二)2019年全省示范性Ⅲ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11月上旬,在衡阳市举行全省示范性Ⅲ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本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采取场景再现、视频拍摄和现场演示等多种方式,将药品生产领域安全事件进行全过程多层次演练。(省药监局、衡阳市政府主办,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承办)

  (三)举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行动

  11月中旬,省药监局在长沙集中销毁假劣药品,现场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省会主流新闻媒体参加。(省药监局主办,稽查局承办)

  (四)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座谈会

  11月中旬,组织有关协会、学会,举办主题为“创新与用药安全”的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座谈会。座谈会邀请政府部门代表、传统制药企业与创新型制药企业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创新与安全用药,畅谈企业家的责任与担当,并发布创新与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宣言。(省药监局主办,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承办)

  (五)开展“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2019“安全用药月”专题报道

  省药监局在湖南红网、新湖南客户端开设“安全用药月”专栏,在红网“食药频道”时刻新闻客户端、“湖南药品监管”微信平台开设“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2019“安全用药月”专题,对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政策和举措、重大监管成果和经验进行专题报道,对安全用药科普常识进行系列解读,并同步在省药监局官网转载刊播。在湖南公共频道固定时段播出安全用药月主题及《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实施等广告,扩大安全用药月影响。(省药监局指导,湖南红网、湖南日报、湖南公共频道主办)

  (六)《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活动

  省药监局在全省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组织“两法”专题培训、发放普法读物等宣贯方式展开宣传。(省药监局主办,政策法规处、培训中心承办)

  (七)赠阅科普读物

  以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理念、用药和健康实用知识为重点,委托征订《儿童用药安全须知》《家庭常见病用药》《老年人用药,您做对了吗》《教您科学服用中药》《您身边的医疗器械》《这些用药误区,您可能一错再错》等科普读物发放全省系统,免费赠阅社会公众。(省食药监局主办,综合和规划财务处承办)

  (八)局直单位科普活动

  省药监局有关直属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公众开放日、安全用药咨询、发放科普读物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省药监局指导,相关直属单位主办)

  二、市州(含县市区)级层面

  (一)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分场启动仪式活动。各单位要同步在本地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分场启动仪式。可采取大型科普讲座等形式开展主场活动,提请当地领导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出席,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二)广泛开展“执业药师在您身边”活动。各单位应主动联系湖南省或当地执业药师协会,组织执业药师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乡村,向社会公众介绍执业药师有关制度条文和政策举措、服务职能,积极开展“执业药师在您身边”服务活动,全面展现广大执业药师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组织“两法”专题培训、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制作安全用药月宣传专栏和橱窗、悬挂横幅标语、举办药品检验公众开放日、举行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销毁活动、播放安全用药科普视频等形式,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安全用药常识。

  (四)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组织的重点宣传活动。各单位应组织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举行的第八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网络传播行动、“寻找身边最美药师”等活动,及时关注转载“中国药闻”“湖南药品监管”有关安全用药月宣传内容,面向公众发放系列科普读物,努力营造“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的强大宣传声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政府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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