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公务车辆购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0,000.00元,最终采购金额以成交结果为准。此预算包含车辆购置费用、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等与车辆购置相关的费用(不包括保险)。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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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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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产纯电5座轿车 |
1.详见附件7:车辆参数2.其他附赠:原厂充电桩、太阳膜、脚垫等。 |
1 |
辆 |
2.交货时间: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5天内完成车辆的交付工作,确保车辆按时投入使用。
3.交货方式:货到指定地点且初步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
4.交货地点:交付地点:车辆交付地点为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八一路60号。
5.付款方式及付款要求:国库集中支付,具体按照签订合同条款中要求执行。先开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付款: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指定账户
6.质保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以上的货物,其包装必须原封箱,内附的保修卡、说明书必须齐全。产品保修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和合同规定。a.质保期:终身质保;b.售后服务网络: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内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确保车辆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得到维修和保养。服务网点应具备专业的维修设备和技术人员,能够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
7.投标方须提供承诺书:投标前,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采购需求(项目负责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31-82275855),询价需出具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已完全知晓采购方的需求(含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售后等),我方一旦中标将按采购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严格履行合同,若我方毁约,同意采购方向同级财政报备,追究我方的责任。
8.商务要求:成交公告中的标的名称及合同中的项目名称要与询价时的项目名称一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五、询价文件公告期限
询价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须制作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对应车辆参数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