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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6:36

根据省局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7月15日至8月14日,省局党组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5年12月15日,巡察办向中共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省局党组对我院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全面“政治体检”。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于2025年12月25日印发《整改方案》,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院党委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4次整改专题推进会,定期组织责任部门开展阶段性自查,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整改方向;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党委部署要求,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结合部门职责和岗位实际,细化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党委书记任国钦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高度重视,全盘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专题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省局党组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书记牵头总抓、班子分工负责、部门具体落实、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压实、件件落地。

二、集中整改期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到位方面

1.省药检院存在“上轮巡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大楼竣工后长期闲置未启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1)基地大楼已于2025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2025年4月通过CNAS认可评审;(2)联合代建单位、全过程咨询公司代理单位发函项目承建单位,敦促其加快落实工程结算,目前,部分预算资料已送交全过程咨询单位;(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程结算情况,提请项目牵头单位催促承建单位尽快推进工程结算,并在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资金,为结算做好准备;(4)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加快项目竣工结算、资产入账、资料建档,院纪委定期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监督整改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要求。

2.《行政管理制度汇编》等基础性制度未能紧跟业务发展需求及时修订完善。

整改情况:(1)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先后制定了《科研奖励绩效制度(试行)》《合同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2)2025年9月起草、修订了《项目采购管理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7个管理制度;(3)2026年1月、5月、6月分别起草、修订了《工作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办法》《院党委会制度》《院党委会记录管理办法》《党员谈心谈话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管理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等25个管理制度。

(二)反馈问题:试剂耗材采购、使用管理不规范方面

3.2024年度省药检院试剂耗材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整改情况:(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强化全员法治、规矩及风险防范意识,严肃财经纪律,筑牢采购工作合规廉洁思想防线;(2)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廉政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剂耗材管理办法》等制度,聚焦采购、财务等重点领域细化防控措施,明确耗材申购、验收、领用、盘点等全流程规范要求;(3)对试剂耗材、办公设备、维保服务等项目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4)采购活动均依规公示,主动接受内外监督,院纪委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督备案制度,相关党委会议全部按规定向上级纪检部门备案;(5)细化部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管采分离原则,调整相关岗位权限,从组织架构层面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6)组织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相关人员深入查摆履职、流程把控、风险防控等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纪委开展专项核查,约谈合作供应商,核实无违规违纪行为,全面完成整改闭环。

4.采购试剂耗材、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1)修订院《内控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至验收流程,供应商配送试剂耗材后由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联合验收,填写验收单,同时建立特殊试剂及贵重耗材台账,强化跟踪管理;(2)统计分析各检验部门近3年采购情况,为后续采购决策提供参考;(3)制定《试剂耗材管理办法》,明确包括使用人签字、审核审批等管理要求;(4)院纪委定期对试剂耗材采购、使用台账进行抽查,院党委将抽查和整改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确保试剂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全程合规可控。

(三)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深入、督促指导不到位方面

5.省药检院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对下属党支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院党委立即责令相关党支部组织反思和学习,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组织学习情况检查,通过“湘直党建信息化平台”进行督查,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成果;(3)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纳入2025年度绩效考核;(4)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管理办法》,明确院党委委员固定联系一个党支部,定期指导并督促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四)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对药品检验工作发展思考不深、转化不足方面

6.学习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优化医药产业服务效能的具体行动,且在后续落实推进中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1)联合中国药科大学成功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性领域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联合江南大学成功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领域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建立以本院为依托单位的湖南省医疗器械标准与检验检测创新协作平台,助力湖南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医疗器械科技创新高地;(3)落实国务院53号文要求,将检验量由全检3倍量减至2倍量,完成注册检验品种数同比上年增长约18%,进口药品标准复核品种数同比增长约40%,正式承接省内生产企业申请的香港中成药注册检验,血液制品的批签发平均检验周期比上级要求缩短了8个工作日,有源类医疗器械委托检验任务量增长了167.7%,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表扬。

(五)反馈问题:履职尽责能力存在短板方面

7.省药检院党委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缺乏创新性举措与实质性突破。院医疗器械所电磁兼容检验室检验场地面积小,无法满足大型医疗器械(大电池)的检验需求,且缺乏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关键检测能力。

整改情况:(1)省药品监管局已将创新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项目列入《湖南省“十五五”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2)2026年4月,医疗器械所从体院路搬迁至八一路,并通过了国家CMA资质认定,继续保持渗透测试及漏洞扫描检测能力。(3)2025年10月,成立以本院为依托单位的湖南省医疗器械标准与检验检测创新协作平台,助力湖南建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医疗器械科技创新高地。

8.化学药品所没有配备替硝唑片检验必需的二维离子色谱仪,相关检验工作需依赖外省机构完成。

整改情况:(1)综合考虑该设备的适用性较窄、日常检验使用频率极低,为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暂不列入采购计划;(2)在2026年国抽工作中面临仪器配件不足的情况时,及时组织了采购。

(六)反馈问题:省药检院党委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在药品检验领域主动谋划、创新落实不够有力方面

9.全国药监系统现有117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省药检院仅有1个,与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党组服务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1)2025年成功获批化妆品、药品两个领域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高效运行湖南省药品质量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细胞治疗产品关键质量属性湖南省重点实验室;(3)牵头组建湖南省医疗器械标准与检验检测创新协作平台;(4)修订《科研奖励绩效制度》,进一步调动全员科研学术积极性,2025年申报的省中药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应用项目,已完成2024-2025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公示;(5)深化产教研融合育才计划,推选业务骨干成为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10.落实保密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积极响应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参加网络应急演练,未再发生安全问题;(2)完成全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采购LIMS系统专业运维服务,定期开展全网安全巡检、漏洞扫描、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3)配备专职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网络安全监督员,明确岗位职责、压实一线监管责任;(4)组织开展全员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强化全院干部职工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七)反馈问题:部分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不牢,自我要求不严方面

11.2021年省药检院原党委班子成员2人因违规饮酒,受到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1人因接受企业宴请、收受礼品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处分。1人因漏报个人事项受到诫勉谈话。

整改情况:(1)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组织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未再发生违规问题;(3)起草制定《廉政风险管理办法》《廉政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省药检院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实廉政风险责任分工,督促领导干部遵规守纪,以上率下;(4)院纪委在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严纠作风问题,常态化压实作风纪律。

(八)反馈问题:“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方面

12.2023年,2名中层干部未经审批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用。

整改情况:(1)向全院通报相关情况,责令当事人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讨,退还报销的出租车费用;(2)起草制定《市内业务交通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可乘坐出租车的情形、费用报销流程等;院纪委组织市内出租车费用报销情况自查,未发现类似的问题;(3)组织召开2026年度廉政风险防控会,各部门结合部门的职能职责开展廉政风险分析,提出防范措施;(6)组织召开全院2026年工作部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纪律要求。

(九)反馈问题:未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决定重大事项方面

13.2021年7月28日,省药检院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机构改革、预备党员转正、重大项目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

整改情况:(1)该情况发生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党委尚未成立。院党委成立后,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2)修订《院党委会制度》,重申“三重一大”等事项,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审议、依规决策;(3)严格落实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监督备案的工作要求,做到应备尽备、按时报备,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十)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4.部分合同未经授权由委托代理人签订。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合同管理的规定;(2)修订《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合同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明确合同签订的审批权限和要求;(3)严格授权委托程序,院长授权相关人员签订合同前,先签署授权委托书。

15.个别合同签订不规范,预付款支付存在资金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合同管理相关规定;(2)修订《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合同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规范合同付款、财务审核的相关要求;(3)重大合同均履行法务审核的程序,按律师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签订;(4)财务综合部补充完善原合同手续,反查2024年度至今全院签订的合同情况,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

16.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组织资产清查盘点,逐项核对资产台账与实物卡片,补齐固定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基础信息;(2)组织退休、离岗人员补办资产清点、移交登记手续,理顺资产归属;(3)起草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日常管理、资产交接等相关要求,常态化做好资产动态管控。

(十一)反馈问题: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存在记录不规范、“两张皮”的现象方面

17.记录要素残缺。

整改情况:(1)对2025年度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反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2)起草制定《院党委会记录管理办法》,明确规范记录的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压实岗位责任,确保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记录规范、留存完整;(3)2026年1月起,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后,检查会议记录,确保记录齐全、规范。

18.学习计划与执行脱节。

整改情况:(1)经核实,2022年6月日、2023年8月组织了相关内容学习;(2)组织对2023年8月起截至2025年12月止,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情况自查,未再出现类似问题;(3)自2026年1月起,中心组学习实行“一次一记录、一次一督查”,同步对学习计划、记录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4)起草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参会人员、议事要求、议事范围、议题提交、会议程序及纪律等要求。

(十二)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职工担当意识欠缺方面

19.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业务范围重叠。

整改情况:(1)2026年3月,省药品监管局党组配齐本院领导班子;(2)2026年4月,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院领导职责分工,并已报备上级主管部门;(3)起草制定《院党委会制度》,明确要求严格落实监督备案制度,主动接受监督;(4)2025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时,将分管领域履职情况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总结。

20.个别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干部职工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集体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批评和自我批评;(2)自2025年12月以来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开展6次集中学习、2次业务交流及检验技术分享会,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效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激发干事活力;(3)起草内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体人员积极担当作为。

(十三)反馈问题: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方面

21.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断层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1)2025年至今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两次中层干部轮岗和中层选拔任用,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2)2025年12月组织全省药品检验检测技能竞赛,促进全省药品检验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提升;(3)选派6名业务骨干赴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中检院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培育复合型人才;(4)修订《科研奖励绩效制度》,激励科研创新,中药所申报的省中药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应用项目,已完成2024-2025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公示。(5)修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管理办法》,健全职称评聘激励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活力;(6)起草制定《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助力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

2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存在制度空白。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并落实《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同步健全聘用人员薪酬保障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积极性;(2)支持长期在岗、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3)在培训、评优、文体活动中将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一体纳入、同等对待,提升整体归属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压实政治责任,筑牢整改闭环防线。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清单化、销号式管控、常态化督办。针对已完成整改的22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地、制度执行和成效巩固等情况,坚决杜绝问题反弹、整改回潮。

二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同步发力,在抓实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溯源治本,将有效经验做法,固化为常态化制度规范,逐步构建覆盖党建、质量、财务、队伍等重点领域的长效治理体系。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制度宣贯培训,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履职风险。

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融合,赋能药检事业发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巡察整改与党建提质、药检履职、产业服务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全面嵌入日常履职、能力提升、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全过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优化企业服务质效。立足药械化监管技术支撑核心职责,持续提升药检技术服务能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履职担当的实际成效。

 

 

中共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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