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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湘药监函〔2026〕46号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胡立安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家庭过期药品规范处置的建议》收悉,家庭过期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抓好这项工作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紧迫性。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法律定性为劣药,禁止销售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过期药品列为危险废物,需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过期的药品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如果随意丢弃,会污染生态环境,容易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儿童捡拾,引起药物中毒等恶性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销售劣药(含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没收其违法药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要求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过期药品),需按危险废物管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随意丢弃),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
二、我省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家庭过期药品规范处置,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发布政策文件和推动专项行动来落实,核心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和提升处置水平。省药品监管局每年都会通过社区讲座、宣传手册、科普视频等方式,利用“安全用药进社区”加大宣传,结合开展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普及群众对过期药品和危险废物的认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过期药品规范处置的意识。省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推荐企业执行先进的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全面提升过期药品回收处置质量水平,打造一批优势品牌。二是发布政策文件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省药品监管局正推进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全品种全链条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追溯要求,有效发挥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医保“三医”联动作用,全力推进药品全品种赋码、全链条扫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杜绝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回市场。省卫健委制定印发《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实施方案》,明确以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以药事管理统一为核心、以药学服务下沉为抓手,着力构建“药品联动、管理统一、服务同质”的基层用药治理体系。省市场局依据目前我国已发布一批过期药品回收、药品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包括:GB/T46204-2025《药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GB/T45453-2025《包装药品包装的篡改验证特性 》GB/T26840-2025 《电子商务药品核心元数据 》GB/T45609-2025《等离子体处理危险废物技术及评价要求》。上述标准从药品追溯管理、包装安全、危险废物处理等方面提供了技术规范,大力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推进我省过期药品回收处置产业链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回收处置产业标准体系。三是倡导公益活动和提供优质医药服务。省药品监管局已联合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制发《关于持续规范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的倡议书》,鼓励药店特别是连锁药店开展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居民可凭过期药品到药店兑换一些健康物资(如常用药品、健康用品),激发和提升群众意识与参与度,方便群众对过期药品规范处置提供便利渠道。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对回收的过期药品监督检查,防止药品溢出或被误用。同时,对开展回收过期药品公益活动的药店,在信用体系评价中给予加分奖励。省市场监管局鼓励和支持相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制定并实施满足过期药品回收处置产业创新和发展需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卫健委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药学类服务项目,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科学指导群众安全用药。通过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议价采购、统一监测评价的方式,医联体内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重合率平均提升至75%以上。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配备药品种类由原来的不足 200 种增加至 280 种以上,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用药需求在家门口就能基本得到满足。截至目前,全省 142 家紧密型医联体已全部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 100%。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和加强核查处置力度。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清源”“铸剑”行动,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检查药品进货渠道,加强对药品追溯信息异常信号核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倒卖“回流药”,防止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回收和使用家庭过期药品。五是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和增强规范处置能力。省药品监管局每年安排了专项资金定期对回收的过期药品与查获不合格药械化产品,统一在专业销毁机构进行集中无害化销毁。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要求接收、处置废药物、药品,确保无害化处置,防范环境污染。大力推动各地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保障废药物、药品类危险废物有充足的处置能力。截至 2025 年底,全省共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15 个,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308 吨/天,最大处置能力可达 432 吨/天,年常规处理能力可达 11.63 万吨。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认真吸纳委员建议,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向国家药监局反映委员提的对常用药品包装规格要求、在药品包装上增加过期药品处置提示语等建议,扎实推进家庭过期药品规范处置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维护好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
联 系 人:廖小松
联系电话:0731-85792923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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