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208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依托单位初审、专家评议、部门审核等验收程序,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结题(名单见附件)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处
受理电话:0731-88633331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拟结题清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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