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脉冲光产品如何进行分类编码和管理类别的划分?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信息来源:
答:(1) 常规强脉冲光产品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2)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便携手持式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可由个人按照说明书自行使用,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3)根据《2019年第一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强脉冲光治疗设备用于“提高睑板腺的功能,用于辅助治疗并改善干眼症状”时,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6-05。若产品主要以皮肤的应用为主,同时具有干眼的应用,则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