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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一、工作职责

负 责 人:任国钦

联系方式:0731-88633354、88635917

传真号码:0731-88633333

电子邮箱:hunanhzpc@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主要职责:

1.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实施化妆品备案工作,配合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工作。

3.承担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互联网销售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4.配合开展化妆品违法行为查处、产品召回、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5.组织开展药械化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

6.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7.指导市县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8.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政府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